【信息時間:2025-04-01閱讀次數: 】
深圳市松江區佘山鎮公民政府部
公告信息
黃其付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、《附有失法建筑結構的不能動產抵押評定書》,現因采用《中國老百姓中華中華人民民事案件法律法律打官司法》明文相關規定的同一方式方法是無法收貨,按照《中國老百姓中華中華人民民事案件法律法律打官司法》第八第十五條的明文相關規定,向你信息公告收貨《責令改正期限拆遷取決書》、《附有失法建筑裝修的卡住產申報書》,自行出本公示之時起,經途30日,即視作郵寄送達。
超大附件:
1、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
2、《附有悖法建造的卡主產判定書》
二〇二六年5月一天